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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評選項目的申報范圍、申報支持重點、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申報材料等相關內容如下。如需了解更多相關即時性政策內容,歡迎咨詢以下熱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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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評選類別
“蓉貝”軟件人才行業領軍者、“蓉貝”軟件人才技術領銜人、“蓉貝”軟件人才資深工程師。
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申報適用對象
(一)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為我市軟件產業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的人員(含港澳臺、外籍)。
(二)2021年1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的軟件人才。
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支持重點
(一)產業領域
網絡信息安全、工業軟件、地理信息、車聯網、工業互聯網、工業APP、5G、人工智能、數字文創等9個產業領域。
(二)技術方向
1.軟件理論與算法:數據挖掘與分析、人工智能算法、密碼算法、數字圖像處理算法等。
2.基礎軟件: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等。
3.平臺軟件:云平臺、高性能計算、工控系統、軟件開發環境、虛擬仿真與可視化平臺、地理空間信息平臺等。
4.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基于軟件定義網絡(SDN)和網絡功能虛擬化(NFV)的新型網絡架構,基礎安全、網絡安全、系統安全、應用安全、數據安全等。
5.應用軟件:嵌入式軟件、工具類軟件、數字文娛軟件、行業應用軟件等。
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申報條件
一、行業領軍者
行業領軍者是具備市場引領能力,能夠敏銳洞察軟件行業新業態、新模式及發展趨勢,助推產業發展的戰略型人才。
(一)必備條件
1.創辦并正常運營軟件企業,是企業創始人或聯合創始人;或者是上一年度軟件業務收入達到50億元及以上大型軟件企業核心技術團隊領軍人物;或者持有企業15%及以上的股份或股權。(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組織研發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或開展軟件技術融合應用創新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自主研發的軟件業務收入在2億元及以上。
3.綜合評估申報人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3500萬元。
4.綜合評估申報人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100萬元。
5.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6.(新增)對近三年獲得國家、省軟件相關工程/專項等資金支持累計超過2億元,截至申報當年已到賬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且有涉核心、關鍵軟件產品的項目牽頭主持人員,可不受第1、第4條限制。
(二)加分條件
1.具有軟件系統研發、運營的資深行業經驗,近10年組織研發的軟件核心技術、產品具有國際先進或國內首創水平,在軟件行業領域具有影響力和社會認可度。
2.在社會服務、解決就業、人才培養等方面成效顯著,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
3.企業入選工信部中國軟件百強、工信部中國電子信息百強、成都市軟件產業影響力十強。
4.擁有軟件著作權,與軟件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
5.擁有經認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
6.主持過與軟件相關的國家重點、重大工程或試點示范項目。
7.近5年內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技術方面的獎勵或稱號。
二、技術領銜人
技術領銜人是具有行業前瞻性和國際化視野,掌握國際先進技術,精通產品策劃、設計和運營的復合型人才。
(一)必備條件
1.擁有獨立主導設計策劃的軟件產品及其服務面市,上一年度申報人主持研發的單款消費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收入在5000萬元及以上或單款企業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或者上一年度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涉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核心主研人員,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或者上一年度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純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核心主研人員,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8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綜合評估申報人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300萬元。
3.綜合評估申報人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5萬元。
4.在成都市的企(事)業單位或機構工作6個月及以上,且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5.(新增)對近三年獲得國家、省軟件相關工程/專項等資金支持累計超過5000萬元,截至申報當年已到賬金額不低于800萬元,且有涉核心、關鍵軟件產品的項目牽頭主持人員,可不受第1、第3條限制。
(二)加分條件
1.在軟件相關領域具有突出個人表現,具有豐富的軟件開發經驗,從事軟件系統分析、架構設計、工程實施和項目管理等工作5年及以上。
2.有海外軟件機構工作經歷,或有在境內設立的知名海外軟件企業分支機構工作經歷,或開發設計過國際化軟件產品。
3.擁有主導研發的軟件著作權,以第一作者取得的與軟件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
4.擁有主導研發并經認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
5.主持過與軟件相關的省級及以上重點、重大工程或試點示范項目。
6.近5年內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技術方面的獎勵或稱號。
三、資深工程師
資深工程師是具備軟件工程能力,高水平的軟件系統分析、架構設計、工程實施的高級技術和管理人才。
(一)必備條件
1.有主持研發并實施的軟件產品及其服務面市,上一年度申報人主持研發的消費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累計收入在1500萬元及以上或企業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累計收入達到500萬元;或者上一年度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涉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重要主研人員(前三位),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或者上一年度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純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重要主研人員(前三位),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8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綜合評估申報人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1萬元。
3.在成都市的企(事)業單位或機構工作6個月及以上,且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二)加分條件
1.在軟件相關領域工作5年及以上,擔任項目經理及以上職務,在解決軟件技術難點上有突出成績,或組織研發的軟件產品在國內具有較高水平。
2.擁有主導研發的軟件著作權,以第一作者取得的與軟件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
3.主持過與軟件相關的市級及以上重點、重大工程或試點示范項目。
4.擁有主導研發并經認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
5.近5年內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技術方面的獎勵或稱號。
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評選程序
(一)申報推薦
1.自愿申報。
由申報人根據自身條件選擇申請行業領軍者、技術領銜人、資深工程師三類人才之一(具體申報條件見附件1)。申報人填寫《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申報表》(附件2),由申報人所在單位明確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提供相關佐證材料(附件3)、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4)。所有材料膠裝一份(模式見附件5、6)報送至單位注冊地工業和信息化(軟件產業)主管部門。
2.區(市)縣推薦。
由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軟件產業)主管部門牽頭會同教育、科技和人社主管部門,對材料審核后推薦上報。
注:從7月4日起每周一上午12︰00前,請各區(市)縣統計上周申報“蓉貝”軟件人才類別及數量,并通過電話、短信或微信的形式報送至市經信局軟件產業處。
(二)組織評選
按照《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評選辦法》規定,在市經信局信息化專家庫、“蓉貝”軟件人才評審專家庫和財務專家庫中遴選專家,組成評審專家組,在專家組支撐下開展評選工作。
(三)名單公示
經專家組評審推薦的“蓉貝”軟件人才候選人名單,在市經信局官網和市經信局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
(四)審定公布
公示無異議后,由市經信局會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和市人社局,將候選人名單報請指導小組審定,審定后以4部門名義印發。
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佐證材料清單
1.申報人所創辦單位的營業執照、股份占比證明材料。
2.單位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帶二維碼或防偽碼)、企業納稅證明、單位繳納社保人數(單位固定格式參保證明)、軟件著作權等證明材料。
3.單位入選工信部中國軟件百強、工信部中國電子信息百強或成都市軟件產業影響力十強情況。
4.申報人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納稅證明。
5.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流水單證明材料。
6.上一年度申報人主持研發的消費級或企業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收入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與申報人相關的公司項目立項證明、合同和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收入發票復印件(需蓋鮮章)等。
7.申報人主持或參與的關鍵核心技術涉軟類或純軟類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的項目立項書中與主研人員關聯證明、立項合同、項目資金批復文件、撥款憑證(需蓋鮮章)等佐證材料(原件備查)。
8.申報人在成都市的企(事)業單位或機構工作6個月及以上的證明材料。
9.申報人身份證、學歷學位或在職證明,與軟件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職稱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等,近5年內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獲得各級技術方面的獎勵或稱號等相關證明材料。
10.申報人為港澳臺、外籍人士的,需提供港澳臺通行證或護照、勞動合同或本人創辦的企業營業執照等材料。
11.有海外軟件機構工作經歷,或有在境內設立的知名海外軟件企業分支機構工作經歷,或開發設計過國際化軟件產品的相關證明材料。
12.與社會效益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支教、助學、助殘、扶貧等公益性活動,單位員工數量,與國內外大學、院校、科研機構、企業合作,培養、培訓人才等情況)。
13.2名國內外軟件行業專家或所在單位高管為申報人出具的實名推薦函。
14.《成都市軟件和信息技術公共服務系統》中申報人所在企業上一年度(2021年)年報表(service.chinasoft.org.cn/)。
15.其他證明申報內容真實性需增補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