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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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繁昌區為支持區內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繁昌區關于進一步培育鼓勵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給予最高200萬的獎勵。通過精準培育,力爭到2025年,全區培育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72家以上,梯度爭創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50家以上,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4家。下面來看看政策全文,如果你想申報專精特新,可以咨詢小編輔導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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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目的。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等六部門《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制造業優質企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政法〔2021〕70號)、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要求,加快培育和發展一批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的專精特新企業,推進我區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措施適用于注冊登記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繁昌區(以下簡稱本區)范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中小企業(本措施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 建立苗圃。各鎮、繁昌經開區深入挖掘,建立分層分級、動態跟蹤管理的國家級重點“小巨人”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專精特新冠軍、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種子庫,形成培育苗圃;至2025年底在庫企業數達到155家以上。
第四條 精準培育。遵循“雙創→高成長小微→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小巨人企業”成長路徑,持續實施專精特新培育攻堅行動。通過精準培育,力爭到2025年,全區培育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72家以上,梯度爭創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50家以上,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4家。
第五條 落戶投資。對蕪湖市以外遷入本區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重點“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40萬元、30萬元一次性扶持。
對現有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企業實施增資擴產的,在原規劃廠區已竣工且不新增用地的情況下,根據規劃條件經規劃部門批準后適當提高容積率新增自用生產場地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40元給予一次性扶持,最高200萬元。
對專精特新企業設備投入、軟件投入在《繁昌區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打造“智造名城”繁昌板塊若干政策》獎勵的基礎上提高2個百分點。
第六條 成長壯大。對獲得蕪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一次性扶持。
對獲得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扶持。
對獲得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扶持。
對獲得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40萬元一次性扶持。
對獲得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認定的重點“小巨人”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扶持。
本措施有效期內達到以上多個扶持檔次的,以補差額的方式按最高檔給予扶持。
對新認定為國家級重點“小巨人”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爭取到國家和省級獎勵資金的,再按國家級、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
第七條 研發創新。鼓勵專精特新企業投入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軟件的創新研發。對專精特新企業研發生產的產品列入工信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安徽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并實現銷售的,按實際研發投入的10%給予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專精特新企業研發生產的產品列入國家、省、市相應部門出臺的首批次新材料或首版次軟件指導目錄的,參照上述條款進行扶持。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按照當年度 R&D 經費支出額(較上年增長)和 R&D 經費支出強度(R&D 經費支出/主營業務收入≥5%),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進行“雙十強”排名。已獲當年省“雙百強”、市“雙 50 強”的企業不納入排名。對位于“雙十強”1—5 名、6—10 名的,分別按 10 萬元/戶、5 萬元/戶標準給予獎勵。同一企業按就高原則不重復排名。
第八條 金融扶持。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聚焦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白名單”,對專精特新企業較上年實際新增貸款,按照貸款當期LPR利率的50%給予利息補貼,單個貸款項目最高給予12個月財政貼息。
第九條 人才支持。對專精特新企業全職引進的各類急需人才,積極支持申報省市重點人才工程項目,符合條件的,按照省市人才政策給予相應補助(即: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江淮英才計劃”全面夯實創新發展人才基礎的若干意見》(皖發〔2018〕34號);2.《關于切實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推進“紫云英人才計劃”落實落地的行動方案(2021—2025年)》)。
第十條 電力保障。電力供應緊張時,在優先保障民生的前提下,兼顧專精特新企業的生產用電。
第十一條 優化服務。為專精特新企業提供精準服務。建立專精特新企業精準服務工作機制,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實行掛點聯系服務。
對專精特新企業高層次人才的子女在我區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享受本區戶籍人口同等待遇和以下優待:
(一)引進人才子女就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階段的,尊重其意愿,由教育主管部門在班額允許的前提下優先協調安排到相應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小學或初中就讀;確因班額等特殊原因不能安排的,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妥善解決方案。
(二)外籍人才子女就學可實行彈性學制。
第十二條 其他。符合本措施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各級部門要求區里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或省、市出臺相同扶持政策的,按照從高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區內企業新設分支機構、變更名稱、分拆業務等不屬于本措施扶持范疇。享受本措施扶持的對象,須簽訂相關承諾書,若扶持對象違反承諾的,應將所獲扶持金予以退回。失信企業不在本措施扶持范圍之內。
本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政策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本措施由區經信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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