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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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都市創業補貼政策梳理如下,創業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有需要申報創業補貼的朋友歡迎致電咨詢。
咨詢熱線: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一、返鄉創業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各類返鄉創業人員5年內在我市首次創業辦理注冊登記、自注冊登記日起正常經營6個月、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已享受過其他一次性創業補貼的除外;
享受條件:
1.年內在我市首次創業辦理注冊登記;
2.自注冊登記日起正常經營6個月及以上;
3.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
享受對象:在宜昌市外就業、創業、讀書、服兵役等達6個月及以上,回到原戶籍創辦各類經營實體的宜都戶籍及宜都外遷入戶籍的人。
文件依據:《關于深入實施“我興楚鄉·創業在湖北”返鄉創業行動計劃的通知》(鄂人社發〔2021〕36號)
二、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畢業學年起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地戶籍)在我市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領營業執照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享受條件:
1.畢業學年起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2.自領營業執照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
3.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
享受對象:畢業5年內的全日制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含港澳臺、外籍和留學回國高校畢業生)。
文件依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17〕102號)
三、就業困難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就業困難人員在我市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領營業執照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享受條件:
1.自領營業執照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
2.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
享受對象:(1)女性年滿四十周歲或者男性年滿五十周歲的失業人員;(2)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3)失地農民;(4)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者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5)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6)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7)殘疾人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8)脫貧人口:(9)在辦理營業執照注冊登記前,已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創業者。
文件依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17〕102號)
四、創業擔保貸款(個人)
政策內容: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高校畢業生50萬元),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借款人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貸款期限一次最長不超過3年;貸款次數累計均不得超過3次。
享受條件:
1.在申請地內自主或合伙創業,持有營業執照或有實際創業項目;
2.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人員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3.申請人及配偶有良好的個人信用,具有還款能力。
享受對象:凡年齡在勞動年齡內,個人信用良好且處于自主創業狀態,自主創業時不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就業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歸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自主創業農民、網絡商戶、脫貧人口等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各類自主創業人員,除在機關事業單位和非本人企業參保就業的人以外,其他法定勞動年齡內已領取營業執照人員基本都在扶持范圍內。
文件依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金〔2020〕21號)
五、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
政策內容: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最高限額為500萬,貸款期限一次最長不超過2年,貸款次數累計均不得超過3次。
享受條件:
1.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應達到企業現有在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2.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享受對象:企業在《全國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服網小微企業名錄》中屬于《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
文件依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金〔2020〕21號)
六、穩崗擴崗專項貸款
政策內容:對成立時間、用工人數達到條件且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工資、繳納社會保險的小微企業,可通過當地中國銀行分支機構便捷審批通道申請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單戶授信額度最高3000萬元,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4%。
政策依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惠企利民促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3〕22號)
享受對象:小微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