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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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區出臺推進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補貼獎勵說明
近日《關于湖南湘江新區(長沙高新區)推進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下文簡稱“政策”)已經正式出臺,政策明確重點發展新興優勢產業,重點打造智能制造裝備和工程機械、移動互聯網及軟件、先進計算及信息安全等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先進制造業集群,擴大航空航天(含北斗)、新材料(先進儲能材料)、生物醫藥及大健康、檢驗檢測等集群優勢,培育功率半導體及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智能網聯汽車等新興產業集群。
加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
加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是制造業轉型升級的必然要求。
政策支持企業開展工業智能化技術改造。對當年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智能制造示范企業(項目)、智能制造標桿企業(車間)、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分別一次性支持100萬元、50萬元,晉級補差。
對市級及以上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采購工業軟件和智能裝備進行智能化技術改造且有明顯質效提升的,按采購價格的15%給予支持,單個企業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政策支持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融合發展,對當年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試點)企業,分別一次性支持25萬元、10萬元。
實施“五首”產品支持
政策實施“五首”產品支持。對獲評湖南省先進制造業首臺套技術設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軟件、首輪次工程流片芯片、首套件基礎電子元器件產品的,按獲批省級資金的50%給予支持,每家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同時,支持建設工業綠色制造體系。對當年首次認定為綠色工廠或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的企業,按國家級、省級分別一次性支持50萬元、30萬元。
政策支持創建制造業創新中心。對當年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2000萬元、200萬元支持,晉級補差。同時鼓勵公共技術平臺發展,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一次性支持20萬元。對當年經新區評定為優秀等級的技術、產業聯盟,一次性支持20萬元。
實施企業梯度培育計劃
政策明確,支持企業做精做優,實施企業梯度培育計劃:對經新區認定的雛鷹企業,一次性支持20萬元。對經新區認定的瞪羚企業,按一、二、三、四星級分別一次性支持30萬元、40萬元、60萬元、100萬元,晉級補差。對當年新獲批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復核10萬元)、10萬元支持。對當年新獲批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單項冠軍產品的,分別一次性支持100萬元、50萬元。
政策支持產業鏈協同發展,加大企業幫扶力度。對制造業企業開展專項幫扶,建立長效幫扶機制、組織專班,針對行業共性問題和企業個性問題深入研究、分類施策,做好資金、用工、供應鏈、土地等要素保障,著力破解成本上漲、市場需求、生產要素、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急難愁盼”問題。
據了解,該政策有效期3年,適用于新區直管區、托管區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創新創業平臺及其他相關單位和個人。新區直管區包括岳麓區全境,托管區包括望城區白箬鋪鎮、白馬街道、雷鋒街道、金山橋街道和黃金園街道。
湖南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全要素、全產業鏈、全價值鏈的深度融合,發揮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企業的示范帶頭作用,提升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為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進一步加快我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制造企業和制造服務企業中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企業(以下簡稱“標桿企業”)的培育、遴選、認定和服務。
第三條 標桿企業的認定工作遵循企業自愿、擇優確定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標桿企業的認定、評價、管理等相關工作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各市(州)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轄區域的推薦申報、指導和相關管理工作。
湖南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企業認定條件
第二章 認 定
第五條 申請標桿企業認定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湖南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企業和制造服務企業,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信用良好且無違法記錄,能按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要求持續深入做好相關工作。
(二)企業信息化發展水平較高,建設的新型能力符合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企業四個申報方向之一(見附件1),通過實施貫標在推動企業戰略轉型、管理變革、流程優化、技術升級和數據開發利用等能力建設方面表現優異,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有效經驗和模式。
(三)企業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工作委員會評定,獲得評定證書且證書處在有效狀態。
第六條 申請認定的單位應如實提供下列材料:
(一)湖南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企業申報書(見附件2);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驗原件,交復印件);
(三)企業最近一次《兩化融合評估調查問卷》及《兩化融合評估報告》(電子版),如使用升級版貫標體系評級,則應提交《數字化轉型診斷報告》(電子版);
(四)經審計的近兩年年度財務報表(驗原件,交復印件);
(五)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復印件;
(六)上年度納稅證明材料;
(七)榮譽證明文件復印件;
(八)認定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湖南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企業認定程序
第七條 認定程序
(一)申請企業填好申請材料,并將書面材料送至注冊地所在市州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二)市州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后,將匯總表(見附件3)及相關企業申報材料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對申請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必要時可對申報企業進行現場核查),擇優確定擬認定企業名單,在省工信廳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四)公示有異議的,按照相關程序對有關問題進行核實處理;公示無異議的,對通過審核的企業由省工信廳發文公布;
(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總結梳理標桿企業經驗做法和成效,推動先進經驗和成功模式復制推廣。
第三章 管理與政策
第八條 標桿企業申報,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
第九條 經認定的標桿企業,符合條件的,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有關規定予以支持,支持推薦申報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等試點示范。
第十條 經認定的標桿企業應積極配合省及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推廣工作。
第十一條 對已獲認定的標桿企業進行動態評估,每兩年進行一次。進行動態評估時,標桿企業應向省及所在市州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自查評估表(見附件4)及企業最近一次《兩化融合評估調查問卷》及《兩化融合評估報告》(電子版),如使用升級版貫標體系評級,則應提交《數字化轉型診斷報告》(電子版)。
第十二條 獲認定的標桿企業如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取消其認定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再受理其認定申請。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
(二)在安全、質量、市場競爭行為、公司管理、稅收等方面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罰;
(三)被列入失信黑名單;
(四)未能保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有效;
(五)在動態評估中被認定為不合格;
(六)企業被依法終止。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 湖南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企業申報方向
2. 湖南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企業申報書
3. 各市州推薦企業匯總表
4. 湖南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企業自查評估表
湖南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企業
申報方向
鼓勵兩化融合管理體系達標企業總結提煉貫標經驗成果,按照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的導向、原則和要求,系統開展戰略轉型、管理變革、流程優化、技術創新和數據開發利用,系統性構建、運行、優化數字經濟時代的新型能力體系,加速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步伐。
1.面向供應鏈管控與服務的新型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開展以供應鏈高效協同管控、供應鏈快速響應與業務穩定性管理、集中采購、智慧物流、供應鏈金融為代表的供應鏈數字化管理與服務,構建數字化供應鏈,提升供應鏈現代化水平,重點關注尋源、計劃、訂單、采購、物流倉儲、生產、銷售等供應鏈運營活動的數字化、集成互聯和協同運作,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信息網絡的供應商分級分類管理,基于工業互聯網平臺的供需精準對接與訂單準時交付,基于物聯網的智慧物流與智慧倉儲管理,基于大數據、區塊鏈的供應鏈風險識別與安全管控,基于互聯網金融平臺的供應鏈融資租賃,以及基于平臺的多元化供應網絡生態構建等。
2.面向產品全生命周期創新與服務的新型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開展以產品協同研制、個性化定制、全流程追溯、遠程運維為代表的產品生命周期創新與服務,實現產品全生命周期的協同管控與價值挖掘,重點關注產品全生命周期研發、設計、制造以及服務等活動的數字化、集成互聯和協同運作,包括但不限于網絡化協同研發設計,產品研發、工藝設計、生產制造一體化,眾包研發,基于用戶需求的個性化快速定制研發與精準交付,產品追溯與服務,以及圍繞智能產品的在線檢測、遠程診斷、預測性維護等。
3.面向現代化生產制造與運營管理的新型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開展以智能工廠、智能化制造、數字化生產管理為代表的現代生產制造與運營管理,提升企業數字化生產管控水平,重點關注工業設備設施、制造過程、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的數字化、集成互聯和協同運作,包括但不限于關鍵生產設備的數字化改造、上云用云、運行管理與績效改善,智能制造單元、智能產線、智能車間、智能工廠建設,產能平衡與穩定生產,生產運營集約化管控,數據驅動的精益生產和柔性制造等。
4.面向數字孿生的數據管理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開展以數據資源集中治理、數據模型開發部署、數字化設計制造仿真等代表的數據管理與應用,打造生產制造全過程、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數字孿生體,充分挖掘數據創新驅動潛能,重點關注企業基礎數據管理機制建設以及數字孿生系統建設,包括但不限于業務數據自動采集與集中存儲,仿真過程標準化及分級分類管理,基于數據建模與仿真優化的創新研發設計、工藝優化、智能運維和智能決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