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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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關于高新技術企業遷入南京市前須準備的材料、遷入南京市的流程以及遷入南京市后的獎勵政策細則等相關內容。
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解答服務熱線:15005600923
由于高新技術企業是有其歸口管理基本原則的,因此該企業若是需要開展異地搬遷,應當與認定機構開展溝通交流,再由認定機構開展實際操作。
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異地搬遷,轉入地認定機構還會再次開展評審。對于評審結果而言,只有下列兩種情況:
一是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有關情況上報科技部中心,在“高新技術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并再次頒發認定資格證書,編號與有效期限保持不變。
二是經審核,確定該企業不屬于整體遷移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早通知企業。企業可以遵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再次編寫申請材料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以上所述便是有關“高新技術企業異地搬遷應如何進行”的有關介紹了。不過企業一定要知道,實現整體遷移的,其資質和資格證書持續有效,但是編號和有效期限是保持不變的。
南京市高企遷入政策法律依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按照本辦法重新認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章變更登記第二十九條
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
外地高新技術企業遷入南京流程和材料
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須向遷入地認定機構提交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遷入地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完成遷入的相關證明材料。將編制的紙質申報材料按遷入所在地科技局、國家高新區要求上報歸口管理部門。
申報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后的資質認定申報報告;
2、原認定機構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3、關于企業整體遷移的企業股東會決議復印件;
4、企業遷移登記調檔通知函復印件;
5、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6、遷入后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7、遷出地區稅局出具的清稅資料復印件;
8、企業整體搬遷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報材料結構包括封面、目錄、正文材料和封底。封面大小為A4紙版式,標明“企業整體遷移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認定的申報材料”。
二、各歸口管理部門匯總上報
由各歸口管理部門對企業整體遷移情況、申報材料等進行嚴格初審,并梳理、匯總報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完成網上重新注冊
省高企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后,企業可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向轉入地份省高企認定管理機構提交重新注冊申請。
注冊成功登陸后進行信息完善,如企業名稱、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三個重要信息與搬遷錢系統內記錄的信息一致,則可成功調取搬遷前企業的歷史填報記錄。
南京市部分地區高新技術企業遷入獎勵細則
1、浦口區
浦口區對于南京市以外地區遷入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50萬元。
2、高淳區
高淳區給予南京市以外地區遷入的有效期內、且變更手續經備案認可的高新技術企業50萬元獎勵
3、建鄴區
對南京市外遷入我區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市外遷入我區高新技術企業,須滿足以下條件:在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搬遷;需通過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機構備案登記;搬遷落戶的高新技術企業已完成工商、稅務登記手續。)
外地遷入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1.鼓勵異地高企落戶,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0萬到70萬元獎勵。
2.提供100平米左右的創業場所一年內免收租金。
3.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享受南京創新劵最大力度10%可用于企業外購材料抵用。
4.對于擁有發明專利型企業可同期申請省市入庫,最高獎勵資金20萬元。
5.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申請研發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