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
揚州市企業自入庫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起3年內自評滿足條件且申報高企,方可享受培育獎勵政策;入庫滿3年即自動出庫。以下是關于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的適用行業、申報好處、入庫條件、入庫流程以及揚州市高企的獎補政策及企業兌現獎補時應注意的事項。
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政策咨詢/申報輔導流程
1.在線咨詢:15005600923
2.啟動評估:專家團隊上門評估,技術交底,立項啟動申報
3.申報項目:組織申報材料,聘請專家預審,保證材料質量
4.項目公示:累計服務1萬+企業通過認定
5.后續服務:實時關注政策動態,隨時為企業匹配相應政策,輔助企業獲得獎補或榮譽資質
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辦流程及費用
(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辦流程
1.對預申報企業進行前期評估
2.與預申報企業對接,收集申報所需材料
3.對收集的資料進行分析并進行相應的規劃
4.預申報企業確定審計公司
5.確定企業人員花名冊或科技人員
6.根據預申報企業客觀情況完成必要的知識產權申報工作
7.為預申報企業與高校或研究所搭建產學研
8.對預申報企業前兩年研發費用進行分析
9.對預申報企業前兩年的所得稅進行分析
10.再次核查預申報企業財務成長性數據
11.對預申報企業研發人員與成果轉化進行分析
12.對預申報企業當年研發費的歸集與高企研發費&高品收入輔助臺賬進行分析
13.輔助預申報企業申報下個年度的所得稅
14.輔助預申報企業出具近三年年度審計及專審報告
15.高企申報材料的編寫以及國網系統的填報
16.國網系統提交
(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辦費用類別
1.申報代辦咨詢費用
2.知識產權費用
3.科技查新費用
4.產品檢測費用
5.高新企業專項審計費用
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適用行業
1.采礦業
2.制造業
3.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4.建筑業
5.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6.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7.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8.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好處
1.企業自入庫起3年內自評滿足條件且申報高企,方可享受培育獎勵政策;
2.入庫滿3年即自動出庫。
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條件
入庫企業須同時滿足4個條件(注意“同時滿足”):
1.企業為在揚州市注冊成立的居民企業,未曾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且未曾進入過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流程
企業登錄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智能化生成系統”進行賬號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系統進行填報。全部入庫流程在系統上完成:企業填報提交、各地科技部門一級審核、市科技局二級審核,市科技局審核時間即為企業入庫時間。
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揚州市行政區域內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皆可享受】
1.獎勵資金為每家企業30萬元(含市財政安排的高企入庫先期培育資金),自高企認定當年起的3年有效期內,每年度獎勵10萬元;
2.根據《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揚財規〔2018〕3號),入庫企業獲批高企的,自高企認定當年起,將30萬元獎勵資金扣除已撥付的市培育資金后,在3年有效期內分批獎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當年度獎勵:
(1)在高企有效期內被取消高企資格的;
(2)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報送高新技術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3)企業年度研發費用未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的;
(4)連續2個年度未獲得授權專利或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
(5)連續2個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比達不到高企認定條件的;
(6)3年有效期到期不再申請高企認定的。
企業兌現獎補須注意的事項
(一)高新技術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填報失誤,造成企業未能獲得當年度高企獎勵的,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二)企業虛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有關數據的,一經查實,取消年度獎勵資金。
(三)獎勵資金無需申報,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依照認定文件、上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各地區科技、財政部門提供的企業發展現狀及研發項目輔助賬等情況,對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撥付年度獎勵資金。
(四)對任何形式的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列入誠信體系“黑名單”,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同時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并責令各地科技、財政部門追回騙取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