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
本文將為大家具體講講關于肥西縣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網上申報時間和補貼獎勵要求通知,此次共有16類申報內容,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看看,大家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政策指導免費電話: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肥西縣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網上申報時間
根據《肥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肥西縣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辦秘〔2021〕52號和《關于印發<肥西縣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發改字〔2021〕91號文件要求,自2022年11月11日-11月20日,縣發改委將開展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網上申報工作,請各申報主體及時登錄肥西企業服務云平臺“政策申報”端口,注冊申報主體賬戶,點擊肥西縣高質量發展政策申報系統,并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真實、完整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肥西縣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省市決策部署,加快推進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產業合作示范園區(生物醫藥)建設,圍繞“全力打造全省生藥醫藥產業發展核心區,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示范區,全國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引領區”發展定位,按照“成立一個專班、制定一個規劃、設立一只基金、搭建一個平臺、出臺一個政策”的發展路徑,強力推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
一、促進自主創新和產業轉化
1.設立“肥西縣生物醫藥產業基金”,優選市場化基金管理人,充分撬動社會資本,招引優質項目;設立“肥西縣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實行總量控制,預算管理。
2.總部經濟獎補。對世界500強醫藥企業、中國醫藥工業100強企業(按主營業務收入排名)或境內外上市生物醫藥企業,在我縣設立總部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區域總部、研發中心、生產基地的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
3.藥物研發獎補。對獲批進入臨床試驗在我縣轉化的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按研發進度分段獎補,其中:
對完成臨床前研究取得臨床受理號的創新藥,給予200萬元獎補;完成Ⅰ期、Ⅱ期、Ⅲ期臨床試驗研究,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50%,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獎補,單個企業每年獎補最高1億元。
對取得藥品注冊證的中藥經典名方復方制劑(含特醫食品),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單個企業每年獎補最高500萬元。
對完成臨床前研究并取得臨床受理號改良型新藥,給予100萬元獎補;完成Ⅰ期、Ⅱ期、Ⅲ期臨床試驗研究,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40%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1500萬元、2500萬元獎補,單個企業每年獎補最高5000萬元。
對取得藥品注冊證的仿制藥、已上市生物制品(含生物類似藥)、中藥同名同方藥,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單個企業每年獎補最高1500萬元。
4.國際認證藥械獎補。對自主研發通過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歐洲藥品管理局(EMA)、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PMDA)、世界衛生組織(WTO)等國際機構注冊許可,在我縣轉化的藥品、醫療器械(限Ⅱ類、Ⅲ類),按品種分別給予3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每年獎勵最高1500萬元。
5.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獎補。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在我縣轉化的固體制劑、注射劑,按品種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在國內同品種前三家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再獎勵1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獎補最高1200萬元。
6.創新醫療器械獎補。對新取得注冊證書在我縣轉化的醫療器械,予以獎補,其中:
對Ⅲ類醫療器械產品按實際研發(含臨床)費用的30%,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通過《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批程序》審查,獲批Ⅲ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給予最高300萬元一次性獎補。單個企業每年獎補最高1000萬元。
對Ⅱ類醫療器械(不含設備零部件)產品按實際研發(含臨床)費用的20%,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通過《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批程序》審查,獲批Ⅱ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單個企業每年獎補最高500萬元。
給予醫療器械產品首次注冊費全額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0萬元。
二、支持產業集聚發展
7.有效投資獎補。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藥品(含醫療器械)產業化項目,給予固定資產投資的20%最高2000萬元一次性獎補。生物醫藥企業建設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要求,且潔凈度等級達到C級(含)以上的凈化車間,按實際發生裝修費用的50%,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獎補。
8.新落戶企業獎補。對新落戶(新開辦)我縣的研發、生產類生物醫藥企業租賃自用廠房的,自入駐之日起,給予5年房租補貼,其中第1年、第2年、第3年補貼不超過30元/平方米/月,第4年、第5年不超過補貼15元/平方米/月。補貼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
對將藥品注冊證生產地址變更到我縣且在我縣實現全口徑統計結算的生物醫藥企業,該藥品上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含)—2000萬元、2000萬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補不超過500萬元。
對將Ⅱ類、Ⅲ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生產地址變更到我縣且在我縣實現全口徑統計結算的生物醫藥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8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補不超過500萬元。
三、推動產業上規模
9.鼓勵企業上臺階。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4000萬元的小微藥品生產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的藥品生產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獎勵。
10.鼓勵企業上規模。在我縣實現產業化的Ⅱ類、Ⅲ類醫療器械,自實現銷售起3年內,分別按該產品年銷售收入的3%、2%、1%給予獎勵,Ⅱ類、Ⅲ類產品單個企業三年累計獎勵分別不超過200萬元和300萬元。
11.委托生產獎勵。我縣生物醫藥企業(與委托方無關聯)接受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委托,生產上市許可產品且在我縣結算的,自產品開始生產3年內,按照單個品種實際委托生產合同執行額(以合同、發票為準)的5%給予受托生產企業獎勵。同一企業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3年累計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
四、培育壯大龍頭企業
12.產品推廣應用獎勵。對在我縣轉化的創新藥物,進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獨家品種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進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獨家品種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中標國家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且采購金額超過1億元的品種,每品種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13.開拓國際市場獎補。對年度出口規模首次達到1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年度出口規模達到100萬美元以上且保持平穩增長的,每增加50萬美元再給予5萬元補貼。
14.支持縣域企業發展。醫療機構采購本縣生產的進入省級藥品(含醫療器械)集采平臺的產品,給予一定額度的獎補,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五、鼓勵關鍵支撐體系建設
15.支持專業平臺建設。對建設醫藥合同研發機構(CRO)、醫藥合同外包生產機構(CMO)、醫藥合同定制研發生產機構(CDMO)等生物醫藥產業專業技術平臺,給予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0%最高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建設藥物及醫療器械第三方檢測服務、GMP共性實驗室、臨床實驗研究中心、實驗動物服務(GLP實驗室)、藥物篩選、藥理毒理研究、成效性評價、醫藥工業廢棄物處理等公共服務平臺,給予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0%最高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鼓勵生物醫藥企業或縣屬運營公司組織舉辦具有全國性、專業性的生物醫藥產業展會、峰會、論壇、學術交流等活動,經備案認定后,按照企業自籌投入資金的30%,給予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
16.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對入選縣領軍人才的生物醫藥類人才,按照創新型、創業型兩類,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8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入選肥西縣英才的,創新類給予10萬元,創業類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入選肥西創業創新團隊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入選引才先進企業評選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在合肥市獎勵基礎上給予150%的配套獎勵。其中引進高層次人才在肥西縣首次購買自住住房的,給予最高不超過75萬元購房補貼;引進高層次人才、博士、碩士和全日制本科生在肥西無自有住房的,享受為期3年、每年最高不超過7.5萬元的住房租賃補助,并擇優發放崗位補貼;對急需緊缺人才,享受為期3年、每月最高不超過3750元的生活補貼;完善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體系,為符合條件的生物醫藥人才提供人才落戶、醫療保障及子女教育等優惠待遇。
六、政策兌現和管理
本政策獎補范圍為在我縣登記注冊、統計稅務關系在我縣,且申報項目在本縣范圍內組織實施的生物醫藥類企業,不在此范圍的不得享受。其他條件參照《肥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肥西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辦〔2021〕11號)執行。
本政策采取基金、事后獎補等方式兌現。各類專項政策與本政策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對企業成長性好、項目技術新、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大、帶動性強的項目,經縣政府同意,可給予“一事一議”政策支持。
本政策由縣發改委會同縣城投集團負責解釋并制定實施細則,通過肥西縣企業服務云平臺肥西縣高質量發展政策申報系統,實施網上申報審核兌現。
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