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
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是按分值核定。主要申報實行優勝劣汰、動態調整的運行評價制度。根據宿州市經信局原則上每兩年組織一次運行評價,評價材料主要包括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程序條件:
(一)數據采集。市企業技術中心應按當年通知要求,按時將評價材料報送所在地經信部門,并對技術中心評價材料真實性負責。
(二)數據初審。各地經信部門對市企業技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進行審查,出具審查意見并按時報市經信局。
(三)核查評價。市經信局對上報的評價材料及相關情況進行核查,依據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評價,形成評價結果和評價報告。
第十一條 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評價得分90分及以上為優秀;
(二)評價得分70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間為良好;
(三)評價得分60分至70分(不含70分)之間為合格;
(四)評價得分低于60分,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不合格:
1、材料弄虛作假并經查實;
2、逾期拒不報送評價材料;
3、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3項指標中任何一項低于規定的最低標準。
宿州市市經信局會同市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對評價結果進行審核確認并行文公布。并且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結果從上報評價材料截止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公布。
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各項問題免費咨詢:198 5510 8681
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獎勵補助好處:
(1)對新認定的市企業技術中心,根據有關政策規定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和資金獎補。
(2)對評價優秀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優先推薦申報認定省企業技術中心;優先支持申報國家、省技術創新類有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