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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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銅陵市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單位需在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材料的報送,本次申報名額不限。關于2021年銅陵市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流程的介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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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
根據市委農辦等15個部門《關于深入推進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銅農工辦〔2021〕7號)要求,按照《銅陵市示范家庭農場申報條件》和《銅陵市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執行(附件1、3)。同時,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完成2021年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年報信息,且未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提供市場監管部門證明);
2.具有常年對應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輔導員(提供輔導員所在單位證明);
3.農民合作社須錄入農業部“新農直報系統”,家庭農場須錄入農業部家庭農場名錄系統(提供截圖);
4.農民合作社土地規模過大不符合適度規模經營的,不予推薦;種植類家庭農場土地規模超過1000畝的,不予推薦;
5.申報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不得有耕地棄耕或土地撂荒現象(提供鄉鎮或村證明);
6.農產品生產類的合作社、家庭農場須建立并有效實施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制度;
7.未能及時向登記機關和所在縣(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報送報表或未依法為每個成員建立成員賬戶的合作社,不予推薦。
8.家庭農場主、合作社理事長近三年有過違反廉潔紀律、行賄受賄或受到行政處罰的,不予推薦。
9.按照《安徽省農業委員會關于建立家庭農場基礎臺賬的通知》(皖農合函〔2015〕646號)要求,家庭農場要提供2020年度(匯總表)及2021年1-6月份(分月表)基礎臺賬;
銅陵市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流程:
(一)縣(區)農業農村部門對照市級示范標準,組織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自主申報;
(二)縣(區)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對申報主體的真實性進行核查,并在同級農業農村部門官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市農業農村局;
(三)市農業農村局將組織縣(區)農經部門具體負責同志交叉核查(核查不低于50%),并提出核查意見。在此基礎上組織專家評審,提出建議名單。經市局局長辦公會研定、公示無異議后,報市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批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