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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黃山市支持三重一創建設若干政策修訂發布,那么在這里,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黃山市支持三重一創建設若干政策申報獎勵補助資金內容,有下述相關獎勵補助資金申報需求的,歡迎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合作,那么在這里,就請大家移步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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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三重一創”建設,著力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加快實現戰略性新興產業“三年倍增”,結合黃山市實際,修訂本政策。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市域內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法人單位和相關人員。重點支持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智能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所支持企業、項目必須符合我市《黃山市中心城區工業項目稅收、投資強度指導標準(試行)》《黃山市工業項目“用而未盡、建而未投、投而未達標”低效用地認定標準和處置辦法(試行)》(黃經信投資〔2020〕17號)和《黃山市中心城區服務業用地稅收強度和投資強度指導標準(試行)》《黃山市服務業“用而未盡、建而未投、投而未達標”低效用地認定標準和處置辦法(試行)》(黃發改社服〔2020〕2號)要求。
第二條 市政府設立黃山市“三重一創”建設專項資金,每年安排資金1000萬元,主要采用設備補助、認定獎補等事后獎補方式。按市縣(區)聯動、共同支持的原則,對縣(區)獎補事項,市專項資金承擔50%,縣(區)按照本政策予以配套。專項資金實行總量控制,競爭性申報。
第三條 支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
1.支持創建國家、省新興產業基地。對當年成功申報為國家級、省級重大新興產業基地(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分別給予國家級基地300萬元、省級基地200萬元的獎勵,用于基地產業類項目建設。
2.支持建設市級新興產業基地。鼓勵市域內符合條件的園區創建市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被市政府認定為市級重大新興產業基地(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給予200萬元獎勵,用于基地產業類項目建設。
第四條 支持省級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建設,新入選省重大工程、重大專項的,對申報主體給予100萬元獎勵。
第五條 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做大做強:
1.以區縣為單位(黃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單列),根據每年新增納入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考核體系企業戶數,按每戶獎勵5萬元,獎勵資金由區縣戰略性新興產業主管部門統籌使用。
2.年度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位于全市前50名企業,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企業,每戶獎勵企業負責人5萬元。
3.對納入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考核體系的企業,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且連續2年入庫稅收增速不低于10%,一次性獎勵企業負責人10萬元。
第六條 支持新建重大項目。對總投資1億元以上新開工建設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按新設備購置費用20%的比例給予支持。同一項目從建設之日開始可連續兩個周年享受,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特別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
第七條 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能力建設:
1.鼓勵企業建設國家、省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國家地方聯合實驗室、雙創示范基地,通過驗收的工程研究中心(實驗室),國家級獎勵50萬元、省級獎勵30萬元。在國家、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獎勵20萬元。
2.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已建有國家地方聯合實驗室或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實驗室)企業用以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購置的關鍵設備、測試儀器的費用,按年度實際支出額的20%給予補助,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八條 本政策規定的同一家企業同一項目涉及多項補助的,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同一家企業涉及同類獎勵的,不疊加享受獎勵。對弄虛作假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的,一經核實,追回全額資金本息,列入市信用體系負面清單;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資金安排事項確不能按計劃實施的,資金使用單位、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應及時向市發展改革委報告情況,說明原因,提出調整建議。市發展改革委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會同市財政局視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第十條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獎補事項申報、評審工作,以及下達資金計劃;負責專項資金安排計劃公示、處理質疑或投訴、獎補事項的跟蹤監管等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和資金撥付;負責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監督,組織開展資金績效評價。獎補事項評估所需費用從本專項資金中列支。
本政策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實施細則并負責解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9月8日印發的《黃山市支持“三重一創”建設若干政策》(黃政秘〔2017〕3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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