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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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1﹞48號)要求,引導廣大企業科學、有效、系統地開展質量標桿建設工作,促進產品、服務質量和質量管理水平的持續提升,受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委托,合肥市質量和技術創新協會根據《合肥市質量標桿認定管理規定(試行)》,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2021年合肥市質量標桿評選認定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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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質量標桿評選認定條件
質量標桿是指有關組織應用先進質量管理的理念、方法、工具或互聯網手段,開展質量管理和改進創新活動,以提高產品水平、提升經營績效的典型實踐經驗。符合以下條件的組織(企業)均可申報:
1、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組織。
2、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三年在質量、誠信、安全、環保等方面無違法行為和不良記錄。
3、申報單位所運用的質量管理方法(技術)具有通用性和創新性,已在本單位成熟應用,對質量和績效提升有明顯促進作用,且在地區和行業內表現突出。
4、承諾被認定為合肥市質量標桿后,積極參與相關經驗分享交流活動。
二、認定程序
1、企業依照質量標桿認定的申報條件和要求,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合肥市質量標桿推薦表》(附件1)、《承諾書》(附件2)及《質量標桿總結材料》(附件3)。
2、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按照申報要求,對材料進行初審后,行文報送市質量和技術創新協會。
3、市質量和技術創新協會組織專家對申報組織(企業)的基本條件和材料進行初審、答辯、實地核查,確定合肥市質量標桿組織(企業)的認定名單,并在市質量和技術創新協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公布。
三、質量標桿經驗交流和推廣
(一)持續推廣質量標桿典型經驗。認定名單公布后,將舉辦3期質量標桿經驗交流活動,通過專家講座、標桿經驗分享、企業參觀交流等形式,宣傳推廣質量標桿單位的先進質量管理理念、方法和經驗,引導更多組織學標桿、超標桿、創標桿。
(二)大力提升質量標桿社會影響。與有關部門合作,通過官方媒體、大型活動和網絡等形式專題報道質量標桿典型案例,組織宣傳質量標桿經驗,進一步擴大質量標桿活動的社會影響力。
(三)幫助企業深入開展對標交流和質量診斷工作。引導并鼓勵擬創建質量標桿的組織,積極總結提煉具有中國特色的質量管理創新方法。
四、相關要求
請各縣(市)區經信部門于8月15日之前,將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及電子版)推薦報送至合肥市質量和技術創新協會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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