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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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推進勞模和藍領創新工作室建設的意見》(合工〔2019〕30號),現就開展合肥市2021年勞模和藍領創新工作室創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創建標準
(一)勞模創新工作室領銜人須為市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包括明文規定享受勞動模范待遇的人員),藍領創新工作室以非勞動模范的一線職工為領銜人,創新工作室以領銜人姓名+工作室性質命名。
(二)有年齡和技術層次等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創新團隊。
(三)有符合本企業(單位)發展實際的創新工作目標和規范化的創新工作室工作制度。
(四)有相對固定、能夠滿足研究、研討、教學等需要的場地,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
(五)有用于研究、研討、教學等需要的設備設施。
(六)每年至少有一個企業立項的創新課題或攻關項目,創新成果符合企業(單位)需求,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七)有工作室基本情況、領銜人情況、創新團隊、工作(活動)制度、創新成果等內容介紹和展示。
二、申報及認定
(一)申報。每個縣(市)區、開發區總工會和產業、直屬工會可擇優向市總工會新申報3—5家創新工作室候選名單(報送申報材料1、2、5)。同時,對2019年和2020年市總工會已認定命名的勞模和藍領創新工作室重新申報確認(報送申報材料3、4、5)。申報材料如下:
1.《合肥市勞模和藍領創新工作室申報匯總表》;
2.《合肥市勞模和藍領創新工作室申報表》;
3.《合肥市勞模和藍領創新工作室確認申報匯總表》;
4.《合肥市勞模和藍領創新工作室確認申報表》;
5.創新工作室全景圖片、創新成果等相關資料(匯編使用)。
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于8月31日前報送至市總工會勞動和經濟工作部(市總工會大樓東804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評審。市總工會組成評審組,對新申報的2021年候選創新工作室和重新申報確認的2019年、2020年創新工作室,進行實地走訪考察、開展集中評審,提出初審意見提交會議研究決定。
(三)認定和確認。2021年新認定40家勞模和藍領創新工作室,由市總工會發文命名認定;2019年、2020年認定命名的目前仍開展工作、發揮作用的創新工作室,由市總工會發文重新確認。
三、激勵措施
(一)對新認定的勞模和藍領創新工作室每家給予5萬元經費補助,對重新確認的每家給予3萬元經費補助。
(二)新認定的創新工作室由市總工會頒發相應名稱的創新工作室牌匾,上年度認定的藍領創新工作室領銜人被評為市級及以上勞動模范的,經審核確認后升級為勞模創新工作室并更換相應創新工作室牌匾。
(三)被選樹為創新工作室的,優先推薦申報安徽省創新工作室,藍領創新工作室領銜人符合條件的推薦作為“合肥市五一勞動獎章”候選人,擇優推薦參加“合肥市勞動模范”評選。
四、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充分認清推進勞模和藍領創新工作室建設的重要意義,認真對照建設標準,狠抓工作落實。
(二)各單位要開展對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勞模和藍領創新工作室摸底調查,積極推薦上報符合標準要求的工作室;對達不到創建標準的工作室,要加強指導,著力推動按標準落實。
(三)創新工作室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設和創新活動經費開支,要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市總工會將對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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