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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合肥市2020年度“廣玉蘭杯”優質園林綠化項目獎創建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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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合肥市“廣玉蘭杯”優質園林綠化項目創建辦法
第一條 為提升我市園林綠化品質,鞏固園林城市創建成果,創建生態園林城市,促進園林綠化工程精致設計、精心施工、精細養護,鼓勵園林企業爭創優質項目,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創建“廣玉蘭杯”優質園林綠化項目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企業自愿申報。
第三條 創建“廣玉蘭杯”優質園林綠化項目,分優秀規劃設計獎、優質施工獎和優秀養護獎三個獎項。由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組織領導,合肥市風景園林學會具體實施。
第四條 合肥市“廣玉蘭杯”優質園林綠化項目的評選范圍,在合肥市域范圍內及合肥市或轄區政府對口扶貧省內其他市縣的開發區產業園范圍內實施的項目。
第五條 申報項目為近三年內已完成的設計、施工或養護的道路、公園、廣場、社會單位和居住區等綠化工程。
優秀規劃設計獎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報:
1.綠化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
2.工程總投資額在600萬元以上;
3.設計合同額20萬元以上。
優質施工獎申報條件:綠化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工程投資額(合同總額)在600萬元以上(立體綠化在50萬元以上即可)的景觀工程(含園林道路、水系、小品等施工項目),綠化工程通過竣工驗收。
優秀養護獎申報條件:養護工程合同價200萬元以上或者養護面積20公頃以上,養護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且處于養護期內。
第六條 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業主單位評價意見;
3.項目概況文字、設計圖紙(或施工圖紙)及說明、視頻、圖片材料(需有項目具體位置說明);
4.項目合同(協議)書復印件(施工項目還需要竣工驗收報告復印件);
第七條 評審組由相關專家組成,具體工作由合肥市風景園林學會秘書處承辦。
第八條 評審程序
1.申報:申請創建的單位,對照創建條件進行自檢,填報《2020年度合肥市“廣玉蘭杯”優質園林綠化項目申報表》;
2.資格審查;
3.初審:專家評審組根據申報資料進行初審,推選入圍現場考察評審名單;
4.現場評審:專家評審組根據初審入圍名單赴項目現場考察評審,確定終候選名單;
5.候選名單報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局長辦公會審定;
6.公示:獲獎項目名單在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網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監督。如出現異議情況(包括申報材料造假等情形),開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予以取消資格(其中造假者兩年內不準申報)。
第九條 由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合肥市風景園林學會頒發證書。
第十條 提交申報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內容應完整規范,表述清楚。材料目錄應明確所報材料名稱及份數。申報表要求為A3整張大小,正反頁打印后折疊成A4格式;設計圖紙均裝訂為A3圖冊;項目具體位置說明為A4格式。上述所有申報材料應同時提供電子檔案以U盤形式上交,使用牢固檔案袋包裝;
2.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易懂,力求以精煉的表述反映該項目的優秀特點。申報材料所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須清晰,容易辨認。凡申報項目,其申報材料歸檔,不再退還。
第十一條1.申報時間:2020年 12月31日前,紙質版及U盤送至市風景園林學會秘書處(合肥植物園內);
2.評審時間:2021年1月起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合肥市風景園林學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