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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在信息化項目建設中統籌利用計算、存儲、網絡、安全等資源和條件的支撐,現將《蜀山政務云平臺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蜀山政務云平臺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蜀山政務云的申請、運維、安全運行、監(jiān)督考核等過程的各類活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云平臺是指統籌利用計算、存儲、網絡、安全、信息、應用支撐等資源和條件,基于電子政務外網提供基礎設施、支撐軟件、應用功能、信息資源應用、信息安全和運行維護等服務的電子政務綜合性服務平臺。
第三條 本云平臺向使用財政性資金的信息系統提供支撐:第一類是經區(qū)政府同意正式立項的信息化項目;第二類是因機房硬件設施老化、設備過保、運維保障和數據共享、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等原因,經區(qū)政府批準,需要遷移上云的信息化項目;第三類是經區(qū)政府批準,因突發(fā)性公共事件應急所需的云資源保障和年度全區(qū)性重大工作任務,所需的云資源保障。
第四條 原則上,使用財政性資金新建和改擴建的非涉密信息系統,均應依托區(qū)級云平臺建設。除、省有關文件明確規(guī)定不宜遷移上云的外,區(qū)級政務部門現有政務信息系統應有序逐步向區(qū)級云平臺遷移。
第二章 管理體制與職責
第五條 區(qū)數據資源局是云平臺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云主管部門”),在建設階段負責云平臺管理制度和標準體系制訂,重大決策審議,重要問題協調解決,在實施階段負責云平臺資源申請批準,在應用推廣階段負責對使用單位應用上云的監(jiān)督考核。
第六條 使用單位是指利用云平臺資源部署信息系統的單位。負責本單位信息系統的開發(fā)測試、系統運維、監(jiān)控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完成政務云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統計檢查、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七條 云服務商是指經公開招投標確定為云平臺提供資源服務的供應商和云平臺的運維方。云服務商按照云主管部門的要求,負責云平臺的建設、咨詢、服務開通、平臺日常運維和平臺安全,具體負責政務云資源分配實施、資源監(jiān)控報告、平臺運維優(yōu)化、故障響應、技術支持、平臺資源擴容等運營管理工作,配合使用單位做好應用部署和運維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八條 云平臺使用包含申請、受理、審批、開通、變更和退出環(huán)節(jié)。
第九條 使用單位根據需要以函件方式向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中應明確系統性能要求、安全要求、云平臺資源需求(以下簡稱“云資源”,含云主機、云網絡、云存儲、云數據庫、云安全等)等內容。
(1)屬第一類支撐范圍的云資源需求應提供項目建設批復。
(2)屬第二類支撐范圍的云資源需求應由云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上云必要性及云資源合理性,通過后再經由區(qū)政府批準后,補充申請材料。
(3)屬第三類支撐范圍的云資源需求,由云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上云必要性及云資源合理性,通過后再經由區(qū)政府批準后,補充申請材料。
第十條 云主管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提出不予受理意見,使用單位應根據不予受理意見另行處理或重新提交申請。
第十一條 云主管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根據需要組織復審或直接下達批準意見。
第十二條 使用單位云資源申請獲批后,云服務商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提供試用環(huán)境,試用時間為10—15天。使用單位在試用環(huán)境中部署應用系統,并對應用系統進行功能、性能及安全測試。
第十三條 應用系統運行過程中,使用單位要求增加云資源數量的,須于計劃實施目標日前10個工作日提出申請;增加云網絡資源和增加云安全服務的,須于計劃實施目標日前20個工作日提出申請,由云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增加云資源數量的合理性,通過后,由云服務商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增加。
第十四條 使用單位不再使用云平臺服務時,須做好應用系統下線和數據遷移備份工作,云主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退出審核,云平臺服務商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收相應的云資源,終止有關服務并停止計費。
第四章 云平臺資源管理
第十五條 云平臺資源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資源:云主機、云網絡、云存儲、云安全、數據庫、操作系統等資源服務,以及特殊情況的物理機租賃和硬件托管服務,使用單位可參照云平臺資源服務目錄提出資源申請。
第十六條 使用單位申請將信息系統部署到云平臺時,云資源服務目錄中無法提供的或云平臺提供服務、資源達不到使用單位要求的,由使用單位自行解決來源。使用單位將已建信息系統遷移到云平臺時,原則上要繼續(xù)使用前期已采購的操作系統和數據庫等第三方軟件正版授權,云平臺不作安排。
第十七條 使用單位應根據業(yè)務需要提出資源申請,經云主管部門審批后分配初始資源額度,云服務商按初始資源額度分配資源,并監(jiān)控資源使用情況。
第十八條 業(yè)務量變化幅度較大,或資源實際占有率過大或過小的應用系統,可以根據需要動態(tài)彈性調整所需云資源。
(一)云計算資源升級。在資源總額范疇內,云主機資源的升級按照以下管理原則進行。
達標升級原則。云主機資源需達到一定條件時,可向云主管部門提出資源達標升級申請,云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通過后,辦理升級手續(xù),一定條件具體如下:
(1)CPU周平均使用率超過60%及以上;
(2)1小時內CPU使用峰值超過80%達到3次以上;
(3)內存周平均使用率超過70%及以上;
(4)1小時內存使用峰值超過80%達到3次以上;
(5)存儲空間使用率達70%以上。
臨時升級原則。當使用單位的信息系統出現可預期的訪問高峰時,使用單位在明確升級時長和資源需求后,可向云主管部門提出資源臨時升級申請,云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通過后,辦理臨時升級手續(xù)。
應急升級原則。云服務商在發(fā)現使用單位的云主機出現資源瓶頸情況下,可及時采取資源升級操作,應急升級時間不得超過15天,并及時通知使用單位按云資源達標升級辦理手續(xù)。
(二)云計算資源核減。云主機資源達到一定使用量或條件時由云服務商提出核減意見,具體如下:
(1)CPU周平均使用率低于10%及以下;且CPU使用峰值低于20%及以下;
(2)內存周平均使用率低于30%及以下;且內存使用峰值低于50%及以下。
(3)存儲空間半年內使用率低于60%及以下。
第十九條 使用單位已申請的資源如出現閑置時應通知云主管部門和云服務商進行資源回收。云服務商單位每月整理出資源長期閑置不用或已停止服務的云主機,經使用單位和云主管部門確認后收回資源。
第五章 云平臺運行維護
第二十條 云平臺的日常運行維護由云服務商負責。內容主要包括機房、服務器、存儲、網絡、安全等基礎設施日常運行維護,監(jiān)控云資源使用,及時解決云故障,并定期(每月1次)向使用單位和云主管部門提供云資源利用情況表、運行維護報告和優(yōu)化建議。
第二十一條 云服務商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對外服務流程,提供云技術咨詢和方案優(yōu)化,配合使用單位完成應用系統上線和遷移工作;加強云平臺相關人員管理、定期主辦云技術培訓和安全保密教育工作,出臺安全保密制度、機房管理制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運維人員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二條 非云平臺運維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使用單位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合理使用云資源,管理應用系統的日常運行,監(jiān)控運行狀況,及時發(fā)現問題,問題涉及云服務商的應及時反映,確保應用系統安全穩(wěn)定。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維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管理原則,信息系統部署到云平臺后,安全管理責任主體不變,數據歸屬關系不變,安全管理標準不變。
第二十四條 云使用單位對自身運維的信息系統安全負責,使用單位和云服務商應遵照三方協議的內容和要求,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劃分安全邊界,確定安全責任,履行協議規(guī)定的各項內容。
第二十五條 使用單位應安排專人負責信息系統管理、安全保密和安全審計,明確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級別,并按照相應級別開展安全建設,加強日常監(jiān)控,保障信息系統安全運行。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3級以上的重要系統,須提供由中國合格評定認可委員會認可的第三方測評機構出具的軟件性能及信息系統安全測評報告。
第二十六條 使用單位信息系統入云6個月內,應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相關規(guī)定完成定級、測評和安全防護。
第二十七條 云服務商應按照信息安全相關規(guī)定,加強云平臺的安全防御,監(jiān)控網絡行為,阻斷網絡攻擊,做好數據備份,定期發(fā)布安全公告(每月)和開展應急演練(每年),確保云平臺安全運行。
第二十八條 云服務商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及處置機制,遇到突發(fā)事件按規(guī)定和流程及時處理,遇到重大突發(fā)事件應及時上報云主管部門并告知相關用戶,同時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把危害和損失降到低。
第二十九條 未經使用單位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云主機、云數據庫、云存儲等,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復制和利用用戶數據,非法獲取數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不得利用云平臺侵犯、集體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云平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蜀山區(qū)數據資源局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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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云服務資源申請流程
①上云單位向數據資源局提交蜀山政務云的申請函(附件2)、申請表(附件3);其中,附件3中填寫的云服務資源內容可以參考政務云提供的云服務資源目錄(附件4)。
②數據資源局組織開展詳細需求評估;
③數據資源局向上云單位交付云資源;
附件2:
關于申請蜀山政務云資源的函
(模板)
蜀山區(qū)數據資源局:
根據蜀山區(qū)XXXXX項目批復意見(文件號),該項目所需的云資源由蜀山政務云解決,所需經費已由蜀山區(qū)數據資源局統一支付。根據該項目實施方案及項目的實際部署需求,特申請政務云資源,需求見附表。
特此函告。
附表:蜀山政務云資源申請表
加蓋公章:
單位:
時間:
附件3:
蜀山政務云資源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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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名稱 |
|
*主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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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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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基本信息(每個系統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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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統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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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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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手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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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電子郵箱 |
|
聯系人座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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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建設依據 |
(項目建設批復文件或其他依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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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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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類型 |
□業(yè)務生產系統 □內部辦公 □公眾服務 □門戶網站 □移動APP □視頻系統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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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統定級情況 |
□一級 □二級 □三級 □未定級 |
*信息系統運行時間 |
□7*24小時 □5*8小時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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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服務對象 |
|
*系統服務范圍 |
|
|||||
*系統服務起止日期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長至202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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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性質 |
□政務外網 □互聯網 □政務外網及互聯網 □其他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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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服務資源描述(每個云平臺節(jié)點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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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云主機用途 |
*CPU(核) |
*內存(GB) |
*存儲類型 |
*容量(GB) |
操作系統 |
備注 |
|
1 |
數據庫主機 |
2 |
4 |
普通塊存儲SAS(示例) |
1000 |
CentOS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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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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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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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網絡資源服務 |
資源描述 |
*掛入云主機編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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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接入服務 |
50M |
編號1 主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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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源服務 |
資源描述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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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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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 蜀山政務云是寶貴的政務云資源,杜絕浪費。我單位使用云資源應保證使用率不能過低,使用率高于云計算資源核減標準。 云計算資源核減標準: (1)CPU周平均使用率低于10%及以下;且CPU使用峰值低于20%及以下; (2)內存周平均使用率低于30%及以下;且內存使用峰值低于50%及以下。 (3)存儲空間半年內使用率低于60%及以下。
聯系人(簽字):
使用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云服務資源目錄 |
|||||
序號 |
服務類別 |
服務名稱 |
服務說明 |
規(guī)格 |
備注 |
一、基礎設施服務 |
|||||
1 |
計算 |
云服務器 |
提供彈性可伸縮的云計算資源服務,后期根據申請可以擴充。(系統盤默認大?。?0G) |
__核__G |
|
__核__G |
|
||||
__核__G |
|
||||
__核__G |
|
||||
2 |
存儲 |
普通塊存儲SAS盤 |
存儲150M/s |
T |
|
塊存儲SSD盤 |
存儲350M/s |
T |
|
||
對象存儲 |
對象存儲 |
T |
|
||
3 |
機房托管 |
機柜租用 |
提供整機柜租用 |
1機柜 |
|
機位出租 |
提供單個機位租用 |
1U |
|
||
二、支撐軟件服務 |
|||||
4 |
基礎軟件租用安裝 |
操作系統 |
提供Windows Server安裝服務(不含版權) |
套 |
|
提供CentOS Linux操作系統安裝服務 |
套 |
|
|||
三、網絡資源服務 |
|||||
5 |
互聯網接入服務 |
10M |
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滿足不同租戶互聯網訪問需求 |
1條 |
|
50M |
1條 |
|
|||
100M |
1條 |
|
|||
200M |
1條 |
|
|||
500M |
1條 |
|
|||
|
電子政務外網 |
|
|
|
|
四、安全保障服務 |
|||||
6 |
安全防護 (互聯網建議保護) |
基礎安全服務包(通過等保二級) |
提供防病毒網關、日志審計系統、數據庫審計系統、WEB應用防火墻、主機安全防護云安全能力。 |
1系統 |
|
增強安全服務包(通過等保三級) |
提供防病毒網關、日志審計系統、數據庫審計系統、WEB應用防火墻、主機安全防護、網絡審計系統云安全能力。 |
1系統 |
|
||
7 |
本地備份 |
云主機備份 |
云主機備份,次/臺(計全備) |
1次/臺 |
|
數據備份 |
本地數據備份 |
1T |
|
||
8 |
數據庫審計 |
數據庫審計 |
針對用戶對Oracle、Sql server、Mysql等數據庫的訪問行為進行記錄、分析和匯報,用來幫助用戶日后生成合規(guī)報告、事故追根溯源。加強內外部數據庫網絡行為記錄,提高數據資產安全。 |
1實例 |
|
其中,云主機規(guī)格為:
1核2G 1核4G 1核8G
2核2G 2核4G 2核8G 2核16G
4核4G 4核8G 4核16G 4核32G
8核8G 8核16G 8核32G 8核64G
16核16G 16核32G 16核64G
32核64G 32核128G
附件5:
云服務資源擴容流程
流程說明:
①上云單位提交云資源擴容申請;(見附件6)
②數據資源局組織開展詳細擴容需求調研評估;
③數據資源局向擴容單位交付擴充的云資源。
附件6:
蜀山政務云資源擴容申請表 |
|
使用單位名稱(蓋章) |
|
入云系統名稱 |
|
擴容原因 |
|
云服務現狀 |
|
擴容后云服務情況 |
|
擴容技術可行性 |
□具有擴容技術可行性方案 □其他 |
是否具有擴容實施方案 |
□是,請附上擴容實施方案; |
□否 |
|
擴容日期 |
|
其他說明 |
|
聯系人(簽字):
使用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